进口年宵花“走红”东莞年货市场******
(新春走基层)进口年宵花“走红”东莞年货市场
中新网东莞1月12日电 (唐贵江 杨园园)春节临近,蝴蝶兰、朱顶红、郁金香等年宵花品种持续热销,东莞花卉市场进入销售旺季。
年宵花代表着人们对新一年美好的期盼,适合装点新年的喜庆气氛,而许多进口高端花卉品种,更是凭借着品质高、富有新鲜感等优势,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
位于东莞市的广东圣茵花卉园艺有限公司自去年9月份开始从荷兰、以色列等地进口朱顶红等花卉,备货年货市场。“朱顶红花色艳丽、花朵硕大,是年货市场上比较受欢迎的进口花卉。在海关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已经进口了超过30万株,销往全国各地,为年货市场带去一抹喜气。我也借着这有美好寓意的花朵,祝大家新的一年日子越过越红火!”广东圣茵花卉园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世明满脸笑意地说。
为助力当地国际花卉产业健康发展,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进口种苗花卉产品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
“通关时效直接关系到进口花卉的存活率。”东莞海关查验科副科长李光伟介绍说,“我们指导企业充分运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便利化措施,同时开辟花卉产品进口‘绿色通道’,做到即报即检。下一步我们将对符合要求的进口花卉实施附条件提离措施,既保障进口花卉质量安全,又提高通关速度保障了通关效率。”
“在海关的指导下,我们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附条件提离可以缩短我们的检测等待时间约7-10天,这可以大幅节省我们的仓储费用,降低通关成本。”周世明说。
“接下来,我们将扩大引进优质种苗,培育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种,相信我们的年宵花可以红遍大江南北!”周世明对年宵花的销售前景满怀期待。(完)
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