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航天员引用的《兰亭集序》,竟有这么多故事!******
中新网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 王诗尧)“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中国著名书法家王羲之所著《兰亭集序》中一句描绘宇宙景观的古文,近日出现在意大利女航天员萨曼萨·克里斯托福雷蒂的社交媒体上,她在发布一组太空摄影作品时配上了上述文字。
没想到这篇帖文一经发布便受到国内外网友热议,并获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点赞。跨越千年,《兰亭集序》的影响力丝毫未减,再度成为时下文化热点。
这位意大利女航天员此前接受采访的视频截图“天下第一行书”
《兰亭序》又名《兰亭集序》,是晋代书法家王羲之在会稽(今绍兴)撰写,全文28行,共计324字,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
东晋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会稽内史王羲之邀约谢安、孙绰等41名文人雅士和家族子弟相聚山阴之兰亭,大家一起饮酒赋诗、畅叙幽情。会上26人赋诗41首,并聚诗成集,为《兰亭集》,王羲之乘兴为他们书写序文手稿,曰《兰亭集序》。
资料图为唐·冯承素(传)摹兰亭序帖卷。向一鹏 摄据说次日王羲之酒醒之后发现自己写得甚好,只是有几个字不满意,又复书序文十余遍,始终不得其妙。于是他涂改了几字,留下这篇被历代书界奉为极品的《兰亭集序》。
《兰亭集序》全文没有一个字写法相同,仅一个“之”字就有二十余种写法。明代书画家董其昌曾在《画禅室随笔》中写道:“右军《兰亭序》,章法为古今第一,其字皆为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
资料图:位于绍兴的兰亭书法博物馆 项菁 摄真迹下落不明 曾被唐太宗重金悬赏
然而,就是这件被誉为“贵越群品,古今莫二”的书法极品,真迹至今下落不明,流传作品皆为临摹之作。
其实,王羲之成为千古留名的“书圣”,与历代帝王对他的推崇离不开关系。而他的头号粉丝,就是唐太宗李世民。
唐代《徐氏法书记》记载:“太宗於右军之书,特留睿赏,贞观初下诏购求,殆尽遗逸”。彼时刚当上皇帝的唐太宗,就已经急不可待地筹划要把王羲之的全部作品买回来,可是最为著名的《兰亭集序》却怎么都找不到,于是命人到处搜集,并重金悬赏。
资料图:王羲之墓 项菁 摄早在《兰亭集序》写成之后,王羲之就把它视作传家宝,坚持不肯卖给别人,并命令子孙将其代代相传。令人惋惜的是,《兰亭集序》传到第七代的时候,王家的世孙智永出家为僧,没有后代,最后只好将《兰亭集序》的真迹传给了他的弟子辩才。
唐太宗获悉《兰亭集序》在辨才和尚手里,就命令监察御史萧翼去“智取”。萧翼到寺庙以后,和辩才和尚谈天论地,二人十分投机。辩才以为遇上知音,有一天“碰巧”谈论到王羲之的书法作品时,他难掩激动之情就把藏于屋梁洞内的真迹拿了出来,萧翼趁其不备偷走了它,转呈给唐太宗。
曾被众多名家临摹仿写入选教材背诵推荐篇目
据史料记载,唐太宗死后,根据他的遗愿,《兰亭集序》也随他一起下葬。不过,对于《兰亭集序》的真实下落史学界仍说法不一,千百年来谁也不知道它最终去向何方。
现在人们可以欣赏到的《兰亭集序》,都是唐代以后的摹本,其中“神龙本”《兰亭集序》是最著名的版本之一。该版本因卷首有唐中宗李显神龙年号小印,故而得名,学界一度认为是唐代书法家冯承素临摹,也有人认为是褚遂良所摹,一直争议不断。
宋拓神龙兰亭序。图片来源:故宫博物院官网古往今来,《兰亭集序》曾被众多名家临摹、仿写,故宫博物院就有数十个版本的藏品,供世人参观、欣赏。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中,《兰亭集序》入选为“古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相信许多人的学生时代都背诵过这篇旷世杰作。
面对浩瀚宇宙与时间长河时,人类或许只是渺小的一粒尘埃。但优秀文化的魅力却可以跨越时空限制,让不同年代、不同地域、不同背景的人,从中感受到属于自己的思想脉动。(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