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拉网式搜寻胡鑫宇暂无结果,家属申请查看“自行离校说”案卷******
新京报讯(记者 丛之翔)1月12日,江西上饶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中生胡鑫宇失踪已90天。新京报记者当日从胡鑫宇家属处获悉,1月9日至1月11日,江西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下称“专班”)组织上千人在铅山县境内开展对胡鑫宇失联线索的“拉网式”搜寻,目前未发现任何线索。铅山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搜寻还在进行,目前没有任何结果。”
据胡鑫宇的舅舅李先生透露,此次搜寻是围绕先前通报中的“胡鑫宇系自行离校”一说开展。“专班发动官员、民兵组织及各个学校的男老师在铅山县全域搜寻。1月9日搜寻第一天,有约2000人参与;第二天约1000人;第三天约900人。”
据多个网传视频显示,现场搜寻队伍人数众多,有身着警服、消防服、迷彩服的人员,也有普通民众。参与搜寻的人手持镰刀、手杖等工具,徒步上山。雨天中,有人身披雨衣,有人手持雨伞参与搜寻。
众多民众参与搜寻胡鑫宇。视频截图李先生称,1月11日,他致电专班工作人员,得知暂未搜寻到任何线索。铅山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搜寻仍将继续,参与搜寻的人数会减少。12日11时许,铅山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搜寻还在进行,目前没有任何结果。
据李先生透露,他和律师正在向专班提出申请,“查看得出‘胡鑫宇系自行离校’这一说法的相关案卷,目前还在等待专班回复。”(新京报)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