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夏晴:为外商投资制造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中新网北京11月2日电 (中新财经记者 左雨晴)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也是中国一直鼓励外商投资的主要行业。在中共二十大报告释放的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下,如何进一步增强外商投资制造业的信心。
11月1日,在以“聚焦二十大 共谋新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副司长夏晴对近期出台的《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和《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2022年版》进行了解读。
11月1日,以“聚焦二十大 共谋新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在北京举行。圆桌会由国家发改委国际司、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夏晴介绍,针对我国利用外资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若干政策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着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着力加大制造业引资政策力度、着力支持外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国际商务人员往来便利性的事宜,夏晴表示,国家发改委已会同外交部、商务部、民航局、疾控局等部门,认真研究了国际商务人员往来各个环节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为跨国公司、外企高管、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出入境提供便利。“目前国际商务人员往来中的签证、航班和远端防控这些问题已经和正在得到解决。”
对于外企在华上市融资的事宜,夏晴表示,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上市条件是一样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以及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此次《若干政策措施》也明确,强化对外资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在A股上市,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导向。“国家政策对此是欢迎的,外资企业可以按程序向有关方面提出申请。”
夏晴指出,《若干政策措施》是目前和今后推动外资的重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协同各部门和地方,加快政策措施的落地,为外商投资制造业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财政部等八个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成立了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健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工作专班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志性外资项目支持政策,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支撑。”夏晴说。
夏晴表示,《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2022年版》也大幅度增加了中高端制造业条目,加大了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行业领域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力度,推动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这充分表明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是坚定的。”(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